離婚兩年,我那個「要媽不要媳婦」的前夫,終於認清婆婆的真面目

 

很多做父母的都會對孩子說,「我都是為你好!」

真正懂得為子女好的父母,幾乎不會說這種話,而且他們沒有機會說這種話,原因是:他們做到了通過身體力行對子女好,把子女教育得很好,子女不會做讓他們很痛恨的事。

只有那些缺失了子女的教育,等子女長大後有自己的想法了,他們感覺子女違背他們的意願了,發現自己降不住子女了,就開始用「我都是為你好」之類的話對子女說教。

經歷過這種事的人應該都心裡有數,每當父母說這句話之後,都會說一些他們認為對的事。比如催婚,很多父母完全不管子女的意願,只要子女一表達自己的意願,他們就會否定,說教,完了會加一句「我都是為你好」,然後繼續說教。

做子女的如果懂得判斷對錯,認識到父母說的不對而堅定自己的立場,是可以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的;反之,如果子女沒有判斷能力,盲目對父母的話言聽計從,則很容易被父母毀掉自己的生活。

下面這個女人的前夫就屬於這種悲劇人物,好好的婚姻被他母親給拆散了,嘴上說是為他好,實際上是自私自利,因為跟兒媳置氣而毀了自己兒子的婚姻,我們具體來看一下怎麼回事。

 

我前夫今天求我復婚了,我沒有理他,之後他一直喋喋不休說個不停,我把他拉黑了。下面這是他給我寫的一封很長的簡訊:

『我聽說你還單身,不知道是被我傷害得太深了,還是在等我復婚,總之,單身是好事,我聽說之後很開心。

不管過去發生了什麼,不管你現在是不是還恨我,我都想跟你道歉,想由衷地跟你說一句對不起,我之前真的不該盲目聽信我媽的話,我不該「要媽不要媳婦」,現在,我想跟你復婚。

當初我們離婚的時候,我媽說「有房子就不愁娶不到媳婦」,你應該還記得吧!我當時愚蠢地認為我媽說的話是對的,可是,等我們離婚之後,她沒有著急張羅我結婚的事,而是開始張羅我弟結婚的事。

我以為我媽會重新給我弟買房子,萬沒想到她直接把我的那套房子過戶到我弟名下了,緊接著就讓我搬出去,說不能讓我影響我弟結婚。

我不想輕易放棄房子,跟她爭執幾句,結果她就跟我翻臉了,說從今以後都不會再管我,說讓我自生自滅去吧!

那一刻,我真的好寒心,早知道她拆散我們的婚姻是為了惦記房子,我怎麼都不會讓她得逞。

我真的好後悔當初沒聽你的話,要不然房子過戶到我名下,我也不至於落得今天這個悲慘境地。

我以後再也不會聽我媽的話了,求求你跟我復婚吧!我保證,復婚之後,凡事我都聽你安排!』

 

如果他在我面前,我真的會扇他耳光。拿我當什麼?當初我好心好意為他著想,為我們的婚姻著想,說我們已經結婚了,就算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,房子也應該過戶到他名下,而不是一直在他母親名下。可他卻不同意,說對他母親不敬。

他母親自然更不同意,就因為我提了房子的要求,她就要求她兒子跟我離婚,說我這樣的人不是好人,說時間久了,肯定會把他們家啃得渣都不剩!他選擇「要媽不要媳婦」,我不跟他離婚還等什麼!

這種男人竟然說想跟我復婚,真是可笑。如果他當初護著我,把房子過戶到他名下,怎麼也不會是現在這種結局。我是個記仇的人,既然永遠不會原諒他,就永遠不會跟他復婚。

 

不光是上面那個女人,換做其他女人,應該也不會跟她前夫復婚。他自己愚蠢,自己犯下的錯,憑什麼讓前妻買單。

這種男人找前妻復婚的行為,其實是一種「道德綁架」,言外之意就是說,「我現在認清我媽的真面目了,我知道錯了,你沒理由不跟我復婚。我都知道錯了,你肯定應該跟我復婚!」

雖然說「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」,但是,「知錯能改」這種事需要講究時機。放到上面那個案例中去說就是:那個男人應該在離婚前,他母親欺負他老婆時,果斷分析利弊,及時挽救婚姻,守住婚姻不離婚,才是有價值有意義的。已經傷害了妻子,而且已經離婚兩年了才說自己錯了,知錯就知錯唄,跟前妻有什麼關係!

這種男人愚蠢的地方在於,他沒有意識到這個很現實的問題:自從結婚的那一刻起,就應該跟原生家庭做切割,因為是兩個家庭單位,絕對不應該混在一起,不然必定會有矛盾。

希望其他男人能將這個事實記在心裡:結婚後,你就有屬於自己的小家了,只要你的小家沒有問題,用心維護住小家才是你重點應該做的事。原生家庭如果想毀了你的小家,你要做的不應該是妥協,而應該是對抗,不然,你的小家丟了,你的原生家庭是無法陪伴你一生的,你早晚會為自己的妥協買單。

 

如果你母親惡意拆散你的婚姻,你會妥協嗎?